大学生初次创业可获补贴
日期:2014-09-05 00:00:00  发布人:[db:来源] 

本报讯 (记者郭海方)初次创业、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注意了,如果你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就有可能获得5000元的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

8月25日,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发放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旨在进一步帮助大学生顺利创办企业,降低大学生开业成本。申报此项补贴的大学生首先必须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以及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等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其中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社厅审核;高校毕业生直接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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