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系教师听课制度
日期:2014-06-23 00:00:00  发布人:[db:来源] 

经济系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升经济系教育、教学水平。依据《郑州经贸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条例》,结合我系学科专业特点, 经过全系上下的共同讨论制定出了《经济系教师听课制度》。

1.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秘书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听课前不通知任课教师依据教师课程表和班级课程表随机选择任课教师和授课班级,听课人员严格遵照上课、下课时间,不得中途进入教师和随意离开教室,听课后随机检查教师教案,认真核对所讲内容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是否一致;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做出客观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

2.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有针对性地选取听课对象,及时了解、把握本教研室课堂教学状态;根据听课情况,分析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3.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同时由教研室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同行听课、集体观摩听课、说课比赛、优质课评奖等听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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